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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对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本院于2022年1月26日采取审查申请材料及申报视频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公告如下: 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为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负责人为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关宪法。备选管理人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8日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破产。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账面资产合计403807923.57元,负债585217476.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1月14日,营业期限至2035年01月13日,注册住所地是焦作市世纪路566号,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云雷,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医疗机构及经营附属商业、公寓、医疗服务配套设施等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有一级管理人资质,且具有清算工作案例; (二)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申报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从业人员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二)申报机构拟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人员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三)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四)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五)申报机构在本案中的报酬方案(能够垫付的破产费用额度); (六)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七)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申报期限为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月21日18时前。 报名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溪路与南海路交叉口高新法庭308室。 联系人:武敏冯鑫 联系电话:0391-33891300391-3389096 电子邮箱:1137446793@qq.com 五、其他事项 经评审指定为管理人的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3日
        · 为有效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焦作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任务清单》,拟在本院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实施意见如下: 一、热线电话 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号码为0391-12368,热线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热线功能 法律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违纪举报、意见建议、协助普法、庭审观摩、参观法院等企业和群众关于营商环境的任何司法需求。 三、办理流程 1.接。“12368”接线员及时接听企业或群众电话,并认真登记,联系法官、案件查询等简单事项直接答复。 2.分。接线员不能独立处理的事项,登记后先报立案庭庭长处理,立案庭庭长仍然无法处理的转交营商办,营商办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及时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 3.办。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理事项认真、及时办理,并于办结后向拨打热线电话的企业或群众进行反馈,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反馈率要达到100%。 四、责任分工 1.营商办。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分流受理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统计办理结果。 2.立案庭。对“12368”接线员进行培训,确保接线员热心、文明、礼貌倾听群众诉求,并建立接听台账,初步办理受理以及办理信访投诉事项。 3.审管办。负责办理诉讼案件及流程信息查询、解决各项软件系统操作问题等事项。 4.执行局。负责办理执行案件及流程信息查询等事项。 5.各业务庭。负责办理本庭审理的案件涉及问题。 6.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违纪举报、协助普法、庭审观摩、参观法院等事项。 五、工作机制 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受理事项实行“13710”工作制度,其中,“1”即接到受理事项后1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政治部位,切实站在全区营商环境大局的角度,认真抓好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形成齐抓共治的大工作格局。营商环境服务热线要于2021年12月10日前开通,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布。 二要优质服务。要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原则,实现诉求受理和部门业务办理相衔接,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相关业务和应急处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切实将营商环境服务热线打造成服务企业、联系群众、保障大局的重要窗口,不断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强化责任。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实事、报实情、求实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杜绝敷衍塞责、草率应付。要强化追责问责工作力度,对营商环境服务热线受理事项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焦作市“13710”督办事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日
        · 区法院各部门、区司法局各部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公民索赔意识逐步增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日趋增长。为了加强律师职业保障、降低律师执业风险、保障律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司法解纷的费用成本,决定在我区建立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1.鼓励各律师事务所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赔付风险控制的需要设置保险产品,如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等。 2.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为本单位正式律师购买一份律师费商业保险,律师在自愿的前提下,也可自行购买其它保险险种。 3.购买保险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过错、过失、疏忽等原因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为缩小或减少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负责赔偿,如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抢救费等。 4.司法局为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监督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协调处理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落实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 5.律师事务所为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的落实单位,负责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对律师费商业保险险种的设置提出建议,抓好律师费商业保险设置、购买、赔付等具体问题的落实,并及时就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向区司法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6.人民法院为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的配合单位,依法对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提供各种支持。已经购买律师费商业保险的律师,可以凭仍在生效期内的保险合同,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物,担保范围为因投保人或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受理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7.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4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对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本院于2021年9月18日采取现场展示、现场答疑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现公告如下: 一、评审结果 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拟指定管理人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备选管理人为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和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 二、公示监督 若本案指定管理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备选管理人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和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情形,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向本院监督举报。 监督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第二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监督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溪路与南海路交叉口高新法庭308室。 联系人:王宇婷 武敏 联系电话:0391-3389089 0391-3389130 电子邮箱:1137446793@qq.com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4日
        · 债权人郑州市大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身负巨额欠款,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与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本院拟对进行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25日,营业期限至2036年09月24日,注册住所地是焦作新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丰收路东路南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孟祥哲,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维修冷藏、冷冻设备;销售制冷配件;软件开发与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工程设计服务等(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有一级管理人资质,且具有重整工作案例; (二)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申报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从业人员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二)申报机构拟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人员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三)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四)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五)申报机构在本案中的报酬方案(能够垫付的破产费用额度); (六)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七)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申报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第二日起十日内。 报名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溪路与南海路交叉口高新法庭308室。 联系人:王宇婷 武敏 联系电话:0391-3389089 0391-3389130 电子邮箱:1137446793@qq.com 五、其他事项 经评审指定为管理人的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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