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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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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下方附件) 附件:2021年度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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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政务诚信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我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单位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履职承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能,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勤政高效承诺。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答复企业和群众的申请和咨询,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措施,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三、守信践诺承诺。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政务失信违约事件积极处理,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杜绝出现“新官不理旧账”和所辖国有企事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政府失信违诺问题,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四、廉洁从政承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五、社会监督承诺。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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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下方附件) 附件:2022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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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下方附件) 附件:2020年度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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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惠济区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欢迎社会各届和当事人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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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下方附件) 附件:2021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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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五)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六)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七)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郑州市惠济区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 (因系统字数限制,详见下方附件) 附件:2019年度惠济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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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0)豫0108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勤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郑州勤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峰。经营范围为:电商平台运营和管理;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等。郑州勤丰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的书面财务状况以及资产负债表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7036957.35元,负债总额为744472473.62元,所有者权益为–117435516.27元,资产负债率为118.7%。 二、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 1、申报机构应为本市辖区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近3年内担任过重大复杂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17时。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全程参与的承诺;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以及近3年内担任过重大复杂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5.管理人报酬报价; 6.管理人及核心团队成员不存在任职限制的承诺; 7.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清算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507办公室。 联系人:朱新强 联系电话:0371-63917573 监督电话:0371-63821756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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