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光,198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工作中,他敢于担当,勤奋敬业,2021年4月被中共鼓楼区委、鼓楼区人民政府评为鼓楼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2年2月被中共开封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他很认真,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甘于奉献、止于至善;他很温和,对待当事人耐心细致,让人如沐春风、身心舒畅;他很上进,对待生活充满热情,怀揣期待、勇敢追寻。工作八年多来,王晓光先后在民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执行局工作,从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身份、岗位在变,但他干事创业的韧劲、干劲、闯劲未变,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也从未改变。如今,他已成长为一名能够独当一面的执行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王晓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司法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用汗水与真诚书写着责任与担当。
从踏入大学校门起,王晓光就立志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引导人们懂法、信法、用法,为创建和谐法治社会献出一份微薄之力。2014年,通过招录考试进入法院,他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积极协助员额法官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在办理案件时既注意运用法理依法裁判,同时也注重通过通俗易懂的释理让当事人主动达成调解或息诉服判,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在协助员额法官办理一起聚会饮酒引起的过量饮酒死亡索赔案件时,王晓光通过认真阅卷迅速找到案件切入点,耐心对聚会参与人释理明法,同时动之以情,推心置腹进行沟通。经多次努力调解,最终所有参与人均同意按死亡人员家属的要求进行赔偿,此案得以调解结案。
王晓光作为法院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骨干和主要联络人,他周密细致,紧跟进度,认真做好各项数据报送工作,积极向院领导建言献策,并多次参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交流会,与多个部门积极联系,进行业务交流,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常态化。此外,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王晓光多次跟随院领导到企业进行走访,以企业需求为切入点,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参与综合调研,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劳务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设纠纷等各种司法难题。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作为一名青年干警,王晓光深知自身的不足,他坚持通过学习来提高司法能力,更是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怀揣敬业之心,从未懈怠。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王晓光利用空闲时间阅读书籍,研究案例,积极进行审判实务调研,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审判技能,其撰写的调研文章《浅谈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效力》《关于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中风险防范研究》《浅论清算组成员的过错赔偿责任》先后在省一级刊物《审判研究》发表,报送的各类典型案例也获得了上级法院多次通报表扬。
谦逊的骨子里,流淌的是江河。自从投入到执行工作以来,王晓光在新的领域勤于钻研、勇于探索,通过日复一日的努力、一点一滴的积累、一步一脚印的进取,获得了领导、同事及当事人的肯定。“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对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王晓光从不手软,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被执行人孟某多次打电话联系王晓光,表示愿意还款,但每到其承诺的还款期限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王晓光依法启动对孟某名下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告知其除非及时还款,否则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不会停止,最终,在涉案房产开拍前一天,孟某清偿了全部欠款。
“执行中,经常遇到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我们应该做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让执行也有一丝温度。”在处理一起银行贷款案件时,经调查,被执行人不仅身患重病,无收入来源,且负债累累。王晓光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一方面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告知申请人,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重要性。最终,王晓光提出的和解方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求索之路不悔,为民之心不移。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有执行行动,他立刻整装待发;无论是晨间还是夜里,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随时踏上征程……每天重复着一样却又不同的工作,一叠叠卷宗,一个个当事人,多少付出,多少失落,多少收获,酸甜苦辣心自知。在今后的征程上,王晓光会继续以梦为马,踔厉奋发,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履职担当,在困难挑战面前激流勇进,冲锋在前,在平凡工作中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落地,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为光辉的司法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