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7时,尉氏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前警车整齐排放,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集聚,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蔡燕峰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赶赴郑州,强制执行腾空嵩山南路某小区一房屋。
据悉,在尉氏法院执行尹某申请李某、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自动腾空法院查封的他们的房子,造成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执行指挥中心对本案进行研讨研判,制定出了详细的执行腾房方案,强制腾空法院查封处置的房屋。
执行干警到达该房屋后,警戒组法警先行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群众,严格稳控执行现场环境,并且提前联系到位一辆郑州市120救护车,随时应对突发医疗事件。
随后,案件承办人向房屋内被执行人李某的母亲亮明身份,并宣读法律文书,告知此次强制腾退房屋目的。李某母亲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邀请开锁公司协助强行开锁。房门打开后,发现内部被执行人又加装了向内开的一扇铁门,且对外一侧无锁孔,无法打开。
腾房工作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冷静沉着,一方面与公安、消防联系,请求支援。另一方面再次拨打被执行人李某电话,与李某进行沟通,告知如果继续不配合执行,将由消防部门强行破拆。李某到达后起初并不配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李某不再阻拦,配合执行工作打开房门。
进入屋内,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指挥搬运人员进行拆除、搬运,并告知被执行人物品转移安置情况。同时安排专人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阐法释理工作。
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分工明确,果敢睿智、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历经数小时努力,将该处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点搬离,并将物品安置在提前租好的房屋内。下午4时,物品全部交接完毕,本次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强制腾空房屋历来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在本次“菊城亮剑”行动中,尉氏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