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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隶属于河南省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辖区面积139平方公里,因“古有双鹤栖于南山峭壁,其山曰鹤山”而得名。鹤山区人民法院就坐落于这双鹤栖息之地,现有5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出法庭。鹤山区法院历任院长带领全体干警无私奉献、拼搏进取,为维护鹤山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审判,管好队伍,为维护鹤山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促进鹤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鹤山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立案信访“文明示范窗口”、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先进法院、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档案信息化示范单位、全省文化建设先进法院、全省优秀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信访维稳先进集体、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等荣誉。在全省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鹤山区法院连续六年位居前列,连续多年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荣获鹤山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司法为民护公正,太行山下铸法魂。鹤山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鹤山区区域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狠抓审执主业,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筑牢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公正司法形象,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对鹤山区法院各项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