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攻坚执行难”的关键阶段,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开展执行业务专项学习活动,力求全面提高执行人员的执行能力和执行水平,确保依法执行,严格执行,竭尽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
本周的学习是由马守锋局长主持,侯俊峰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主讲执行安全的相关知识。人民法院面对的执行现状:部分当事人的法治观念淡薄,对执行人员作出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行为,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和阻碍,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切实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不仅仅要解决执行难,更是要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解决执行难,同时也是要向社会深入普及法治观念,引导被申请执行人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错,共同为司法执行工作撑起一把“安全的伞”。
2016年,寿光两名执行员到某银行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办理过程中遭遇冲进银行的人群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曾经,某科技开发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五常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给付某科技开发公司人民币10万元,后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用暴力和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工作,并殴打了五常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导致执行法官受轻伤。2016年5月,浙江省天台法院徐法官、陈法官就一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到被执行人谢某家中依法执行,结果遭到被执行人谢某及其配偶的阻挠、谩骂,二人还鼓动村民围堵执行法官。谢某的妻子撕扯徐法官的衣服,致她倒地受伤,陈法官在被村民围堵过程中身体多处擦伤。这一起起鲜活的案例,都在印证着执行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这一起起鲜活的案例,都在彰显着执行安全保护的紧迫性;这一起起鲜活的案例,都在敦促着执行安全防护的必要性。
关注这几年所发生的暴力抗法情形主要是推搡、辱骂、阻碍执行、拖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毁坏执行装备等,尤以发生在执行执法现场居多。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如何将保护自己与开展工作实现并举,是摆在每一位执行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能否通过考验,是我们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前提。通过学习交流,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完善立法保障,及时依法打击暴力抗法事件,依法办案。以法律的权威撑起一把“有力量的伞”。立法是为保障,更是为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对“暴力抗法”后果要承担的责任认识,从而因为震慑而约束自己的不冷静行为。
第二,提高执行人员自身专业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的不安全事件。以自身的严格要求撑起一把“有品质的伞”。执行人员要不懈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妥善化解矛盾,注重通过观察被执行人的行为准确把握其心理,要善于疏导被执行人对立情绪,避免引发不安全事件。
第三,制定并完善执行工作预案,突出执行预案的前瞻性、应急性、突发性、可行性。以制度的保障撑起一把“有防护的伞”。执行工作的开展往往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个案分析,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执行生效案件遇到的特定情况时,可以请本院司法法警协助执行;异地执行的特殊情况时,可以通知当地公安或者属地法院寻求帮助,联动执行。针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前要开展安全评估,重点了解掌握矛盾大的、涉及人数众多的、对立严重的、被执行人有滋事倾向等安全风险较高的执行案件。
第四,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过程每一个环节。以证据的固定撑起一把“有事实的伞”。执行人员在外出执行调查的过程中,一定要佩戴执法记录仪,让执行工作细节有据可依。面对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的寻衅时,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冷静的头脑,固定证据。
执行案件在一步步解决中,执行人员的安全也应该伴随着案件的进程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在不断推进,确保执行安全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创新发展。这就更需要我们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做好执行安全,确保安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