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这就还钱,别拘留我了。”2019年5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眼见执行法官“动了真格”,失信被执行人赵某赶忙向亲友筹钱,不仅当场支付了25万,还就剩余部分写下了还款承诺书。
赵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18年1至3月期间,赵某和王某夫妇以资金周转和家庭急用为由多次向周某借款累计50万余元,并约定当年6月归还,双方还约定了借款利息。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经周某多次催要,赵某夫妇却以钱没到账、手头紧等为由百般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周某将赵某夫妇起诉到了惠济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自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每月20日支付周某欠款10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赵某夫妇仍以没钱为借口拒不履行。周某便依法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济法院的执行法官并于立案当天向被执行人赵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赵某夫妇多次做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但赵某夫妇仍置若罔闻。在执行过程中,赵某填写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赵某名下有一套可供执行的房产。
鉴于赵某的规避执行行为,5月21日,执行法官在某出租房内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将赵某带到法院的途中,执行法官再次劝说赵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明确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赵某仍不当回事,坚持自己无偿还能力。鉴于赵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惠济法院依法对赵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
直到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的一刻,赵某才意识到事情严重性,赶忙向亲友筹钱。最终,赵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周某支付了25万元执行款,并主动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剩余款项于半个月内付清,周某也表示同意该还款方案。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