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在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与镇平县公安局石佛寺分局的共同协作下,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圆满化解。当事人王某带着丢失的“生肖虎”和田玉货,满脸笑容来到法庭,向姜赟法官表示感谢。
王某诉称自己经营玉货销售业务,1月30日将一批玉货带往镇平县石佛寺镇某珠宝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返回家中后发现丢失“生肖虎”和田玉货一件,苦于无法查看现场监控录像,亦无从得知玉货被谁误拿,遂拨打了报警电话,并来到法庭寻求帮助。
姜赟法官得知王某的诉求后,立即启用“庭所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与接警民警余警官取得联系,调取了监控录像,经现场辨认,确认了误拿玉货的人为张某某。石佛寺公安分局经走访调查,得知了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庭立即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姜赟法官与张某某电话沟通中,告知其法庭已调取了监控录像,确认王某丢失的玉货为其拾得,经释法说理,张某某当场表示愿意将玉货以快递方式返还王某。2月6日,王某收到了丢失的玉货,纠纷于诉前成功化解。
“庭所联动”机制发挥实效、法庭工作扎实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是“诉源治理”的应有之义。镇平县法院石佛寺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构建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