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被告: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所在地址: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1.本诉状副本 份。
2.其他证明文件 份。
填写说明:
1.原告一栏写明原告的基本情况:原告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原告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则在原告的基本情况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以及与原告的关系等。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应写上律师的姓名以及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被告一栏应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
3.如果有第三人,还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4.诉讼请求一栏应针对自己不服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主要有撤销违法决定、请求作为、请求变更和损害赔偿等。
5.事实和理由是行政诉讼的主体部分,应写明被诉行政机关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和结果,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论述,如:可从被告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属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处罚决定过重、显失公平等角度来进行论述。
6.应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7.应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