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一面锦旗,下午又一面锦旗。
“是肯定,更是鞭策,我内心很忐忑,要把工作做得更好,才能不辜负大家的肯定。”面对当事人的赞扬,她很腼腆,跟审判庭上的目光如炬仿佛是两个人。
8月1日,新的一周刚上班,她就接到一起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孟法官,太感谢你了,帮我们快速高效调解了事故案件,我要亲手把锦旗送到你手中。”
下午临近下班,她的电话又再次响起,传来另一案件当事人的感谢:“昨天来了才想起来是周末,今天务必把锦旗送给你。”
她是民二庭的孟凡敏,一名85后年轻员额法官。
案情一:调解,案结事了
去年11月份,当天白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并向北左转弯时,与沿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郭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白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白某与郭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郭某驾驶的机动车仅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事故发生后,白某亲属作为原告向禹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费用。承办法官孟凡敏了解案情后,注意到被告郭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且被告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较重,履行能力堪忧。诉前道交平台进行调解时,受害人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双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为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孟凡敏在诉中及时督促保险公司与原告进行调解,开庭前原告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并当庭撤回对保险公司的起诉。
庭审中,被告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争议较大。庭审结束后,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孟凡敏再次和原被告双方沟通调解,但因分歧调解仍未果。
当判决已经拟好准备签发时,孟凡敏想到,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在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后,将来或要面对执行不能的风险,痛苦或持续加重。而对于侵权人来讲,将来或要面对成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对孩子、家庭都将产生不良影响。一起纠纷影响的是两个家庭,这样的社会效果并不好。
于是,孟凡敏将心比心,与原被告双方推心置腹反复说明后果。最终,原被告双方有感于法官的真诚态度和专业法律素养,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侵权人于当天履行了大部分赔偿责任,下余款项约定年底前支付。
至此,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原告亲属多次欲请法官吃饭都被拒绝后,最终不顾劝阻执意给法官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案情二:判决,服判息诉
2020年12月份的一天,李甲驾驶轿车行驶至禹州市神鸠快速路鸠神路陈庄村路段时,与李乙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及李乙受伤。
后经事故认定,李甲负事故主要责任,李乙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造成李乙颅脑损伤及多处骨折,住院治疗达110余天。后经鉴定,李乙骨盆5处骨折畸形愈合,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
事故不仅给李乙造成身体损害,作为家中的劳动力,同时给家庭造成了一定负担,李乙遂向禹州市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孟凡敏开庭后找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多方联系核实原告李乙的原工作单位。原告在工伤期间,实际工作单位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其支付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工作单位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在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仍然享有向侵权人请求误工费赔偿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甲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支付李乙各项损失25万余元。该案依法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服判息诉。
因交通事故身心受创,最终在法院找回了公道。李乙对孟法官的秉公执法表示感谢,两赴法院送上锦旗。
“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该做的事。”
没有过多言语,孟凡敏又投入到了紧张忙碌的审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