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标兵
——禹州市人民法院胡振雨
胡振雨,男,汉族,生于1986年9月,中共党员,2011年到禹州法院法警大队工作。
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他以高度的事业心做好法警工作,不论是押解、值庭,还是参加执行、处置突发事件,尤其是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都冲锋在前。2018年3月,胡振雨同志到禹州市苌庄镇五坪村担任党建指导员。他牢记总书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示精神,与村两委同吃住、同办公,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村中贫困户7户21人实现了脱贫。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的奉献精神,充分展现了一名法院党员干警的优秀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