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府院联动+柔性执行”的方法成功促使被执行人自行腾空所占房屋,为推进开封市开柳路扩宽改造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8月10日,原告某空分集团公同与被告某机动车维修公司签订《租房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告位于复兴大道旁的房子租给被告用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开封市开柳路拓宽改造,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是该机动车维修公司却一直拒绝搬迁。
2022年8月,原告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该机动车维修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从所租赁的场地中搬出。判决生效后,该机动车维修公司法人宋某抵触情绪较大,言行过激,以前期投入较大等理由拒不腾房,对开柳路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进度产生严重影响。
开柳路在开封市的位置极为重要。开柳路拓宽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构建“北美”“中保”城市发展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都的重大标志性工程,对串联市区北部的南北主干线、加快龙亭区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全力配合龙亭区政府工作,确保开柳路扩宽改造工程如期向前推进,龙亭区法院高度重视,院长宗振宇在立即组织座谈会,召集执行干警,现场组成合议庭,详细研究案件情况,制定腾房预案的同时,又多次和区政府有关同志沟通,研究化解办法,制定解决措施,并帮助宋某协调解决了拆迁费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宗振宇院长指示此次执行行动要综合施策高效精准完成,既要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也要通过加强府院联动,力争尽量化解矛盾,同时还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升级,引发不稳定事件。
龙亭区法院党组成员韩守华详细了解了宋某拒不腾房的原因,带领执行干警吴晶晶多次约见被执行人,既耐心释法,指出被执行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又分析利弊,帮助其权衡拒不腾房的严重后果。在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宋某表示要从大局出发,愿意主动腾空所租赁房屋。
1月11日,宋某开始主动腾空租赁房屋。一起矛盾复杂且极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腾房案件圆满执结。这是龙亭区法院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区域营商环境取得的又一有效成果。今后,龙亭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涉企司法服务措施,为保护企业发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法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