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扶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伟、副县长王昂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旁听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全面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认真组织法庭调查,仔细听取原被告及第三人的举证、质证意见,及时归纳争议焦点。
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和陈述,县政府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与原告平等对话、理性交锋,依法回应原告诉求。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严谨,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副县长出庭应诉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是一堂生动的司法实践课。
近年来,扶沟法院坚持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化解争议水平,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力争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使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同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下一步,扶沟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继续推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让“民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