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屹担任审判长,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市看守所视频连线,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牛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琰出庭支持公诉。4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前,张屹院长仔细翻阅案件卷宗材料,熟悉基本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精心做好庭前准备。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
经休庭合议后,合议庭综合张某、牛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被告人张某、牛某犯盗窃罪,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对庭审进行了评议,分别阐述了旁听案件的感受,一致认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庄重严谨,审判人员、公诉人员条理清晰、用语规范,展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
林州法检“两长”携手带头一线办案,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生动实践,在干警中起到了言传身教、示范引领的效应,特别是对年轻员额法官、检察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庭审程序规范化,强化责任担当,有效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