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范修芳带领专题调研组赴开封、洛阳、济源等地,就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战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银升,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尉氏县门楼任乡政府司法所、尉氏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尉氏县立邦涂料公司、比福药业公司,济源市法院思礼法庭、王屋法庭、旅游巡回审判点,新安县法院五头法庭、石寺法庭,青要山镇曹村社区枫桥工作站、枫桥e站,偃师区法院缑氏法庭、顾县法庭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现场连线乡镇设立的枫桥工作站,并详细了解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诉源治理、案件审理等情况和尉氏县“一米团”工作经验。
调研组分别在开封、洛阳、济源召开座谈会,听取开封、洛阳、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当地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消费者协会、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有关负责同志、人民法庭庭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范修芳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后,对开封、洛阳、济源在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范修芳指出,人民法庭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持续深化对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认识,加大人民法庭队伍和规范化法庭建设力度,增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持续提升人民法庭办案质效,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健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培育调解人员力量,提高基层司法服务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坚持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建立健全各有关单位联通机制,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并加大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有效提升社会治理工作的效果,维护基层平安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荣启,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东,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济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秉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冯正道,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铖,济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人选石文灵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