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让申请执行人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台前县人民法院在落实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改革要求,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挖掘执行初次接待窗口最大效用,执行接待窗口化运行、集约化办理,改变了以前一个案件由一个执行干警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实行分段实施,集约化流水线作业的新型执行工作模式。
台前某建筑材料公司与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4月8日经台前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货款九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执行立案后,我院执行初次接待人员及时向申请人了解案件情况。据申请人提供信息被执行人在台前辖区内有很案件,但是其基本能主动履行,并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及其账户信息,我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考虑到被执行人系台前县重点项目施工方,冻结其银行账户势必影响台前县重点项目施工进度。于是执行法官携带执行通知书主动到被执行人办公场地,会见被执行人主要负责人,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所欠货款,执行法官也立即将账户解封,案件执行完毕。
近年来,台前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法院全体干警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牢群众至上、企业至上、尊重市场主体、尊重法律规则的强烈意识。全体干警在具体工作中,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发展、服务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