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和省法院的相关精神,确保全院干警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廉”字当先,太康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春节未到,廉政先行。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节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强化源头管理。从1月1日开始,确立一案一卡制度,每起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均由当事人亲笔填写廉政监督卡,并留下联系电话,重点填写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审理人员是否存在无冷硬横推等现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并最终将监督卡附入卷宗备查。
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监察室、审管办不定期邀请法院廉政监督员,通过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通报,及时解决,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
强化外部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向干警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形式,动用社会力量,重点监督法官社交圈和生活圈,是否存在“十个不准”规定的内容,并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接到的举报线索进行处理。
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激励措施,使干警树立起廉洁奉公的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廉洁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