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开庭、听证、案件查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5月7日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
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信访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项,应当遵循下列规范:
1、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5米以上间距。在办理事项期间不要聚集,事情办完后,请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滞留。
2、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应当服从安检人员指引,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保持间距,按序进入。外地入峡人员(含本市返峡人员)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不配合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
3、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三、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立案服务0398-2967407,信访服务0398-2967403,执行服务0398-2967410)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立案材料邮寄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邮寄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与永兴街交叉口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寄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永兴街中段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政编码4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