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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条│三门峡市政法机关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件件落实

          发布时间:2019-11-29 10:06:28



            “承诺是责任,践诺是义务。截至目前,我市法检公司四家政法机关公开承诺的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全部落实到位,有力助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28日,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灵法在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在这次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镜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恩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凯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分别通报了各自系统承诺事项的办理情况。省驻峡媒体、市级主流媒体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参加了会议。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主管副书记、政治处主任、宣传部门负责同志,政法部门主管领导等在分会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今年5月份,三门峡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各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办理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以切实推动各项服务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2019年度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38个事项完成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10项:

            一、提升便捷高效立案服务水平。全市各个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均已开通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审判流程系统,实现人民群众可在就近法庭办理线上线下立案交费或跨域立案交费事务。今年4月,灵宝和卢氏法院分别在灵宝市西闫乡肖家湾村、卢氏县潘河乡和卢氏县范里镇王窑村正式挂牌设立“自助互联网诉讼服务站”。

            二、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今年7月,“河南移动微法院”正式上线应用,此平台集微信立案、微信查询案件、微信缴费、微信在线调解等九个功能于一身,开启了掌上诉讼新模式,实现了法院内网与微信的连接,为群众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诉讼服务形态。

            三、完善律师服务平台。2018年9月1日起,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开,当事人和代理人都可以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予以查询审判流程信息。同时,全市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律师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为律师提供在线查阅在审电子卷宗、提交材料、证据交换等服务,实现律师开庭时间自动避让。

            四、建设诉调对接网络。目前,全市法院均已开通“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并在平台上录入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免费为人民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利。

            五、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申请再审案件审查规定》,严格案件卷宗移送期限,确保案件及时进入审查程序,做到案案查阅卷宗、件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强化申请再审案件法律文书说理,增强裁判说服力,减少当事人误解误判。

            六、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部门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持续强化审限意识,实行审限监督制度,严格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审批,切实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事由监督审查,杜绝任意超审限现象发生。

            七、全面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积极构建现场信访投诉、网上信访投诉、电话信访投诉“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现场信访投诉渠道,设立纪检监察窗口,受理信访人现场投诉。完善网上信访投诉机制,全市法院举报中心网站与最高院、省高院举报网站完形成四级联网。同时将抖音APP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资源、平台、内容、管理四方面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信访投诉渠道,成为我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重要平台。

            八、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纳入智慧法院大格局中,建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库,实现了随机抽选,确保人民陪审员享有均等陪审机会。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保证人民陪审员参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建立长效的院校互通机制,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活动,6000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专项整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动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发放爱心提示卡、法律宣传册6000余册。

            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利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搭建执行查人找物网格机制,提高财产查控能力。以打促执强化联合惩戒,截至今年十月底,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814例,限制高消费8634人次,司法拘留1808人、罚款163.12万元、以拒执罪判处刑罚33人。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统筹推进,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等活动,执结案件9633件,到位标的26.02亿余元。

            市人民检察院8项:

            一、深化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着力深化专案指导、工作专班、办案协作等机制,注重把“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统筹起来,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打击效果。共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25人次;结合办案,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强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7件。依法办理的代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方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马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出台《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建立推行统一归口、甄别分流、规范办理、群众评价、质效考核等制度,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407件,除不具备回复条件的55件外,其余352件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共办结366件,办结率89.92%。

            三、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产品安全专项检察工作。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共办理涉农刑事案件、行政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共计134件。

            四、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出台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保障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活动,批准逮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嫌疑人9人,同比上升28.6%,提起公诉21人,同比上升5%;核查督办民营企业涉嫌犯罪但案件长期悬而未决的“挂案”问题 4件,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17件,依法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及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5件28人,起诉5件29人。依法对李红改等10人长期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快捕快诉,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深化“送法进民企”活动,先后为民营企业举办法治讲座4次,帮助审查合同20余次,协调解决行政处罚争议2次、用地纠纷3次。

            五、加强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加强与扶贫、侦查、审判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贫困户信息共享机制、扶贫领域案件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健全因案致贫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制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强化对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已给予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

            六、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豫陕晋“金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协作机制,以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更好地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认真落实已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诉前修复机制,形成公益保护的最大合力。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黄河流域(三门峡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黄河“清四乱”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143917平方米,清理河道26.2公里,清理垃圾15000立方米,恢复黄河湿地2191亩,“四乱”问题整改率100%。

            七、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监督力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人,同比上升100%;批准逮捕8人,同比上升700%;提起公诉46人,同比上升142.1%。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加强与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校园周边、城中村、居民小区等重点地域和“小饭桌”“流动餐车”、零售药店、餐饮店、超市、集贸市场和外卖网络平台等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八、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11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满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32人次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两级检察院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深入部分学校,组织大规模检查4次,下发整改通知58份,整治安全隐患476起。两级院先后举办校园法治讲座44场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4200多份,受教育师生30200多人次,全市建成4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公安局10项:

            一、全面下放延伸公安车驾管业务。目前,全市5个县(市)车管所全部能够办理国产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和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同时,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11家邮政网点、1家银行、6家保险公司、4家二手车交易市场、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和3家汽车销售4S店累计设置了28个交管业务代办网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

            二、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机制改革。全市5个县(市、区)任意一个交管违法处理窗口都可以办理河南省机动车在全国非现场违法和外省机动车在河南省的非现场违法业务,并可以通过互联网缴纳罚款。五个多月来,全市交管违法处理窗口共处理各类非现场违法48万余起。

            三、对符合“五同”条件的出国境证件实行合包邮寄。“五同”,即:同一地点受理、同一天受理、同一收件人、同一联系电话、同一收件地址,对符合“五同”条件的出国境证件实行合包邮寄。今年以来,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对7130份符合条件的出国境证件采用了合包邮寄。

            四、全面推广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自助签注。在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业务受理点添置自助签注设备,实现河南省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六月份以来,我市通过自助签注往来港澳台旅游的有620人。

            五、提供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及打印服务。国家移民管理局新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启用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有需求的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移民局 APP 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查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提供相关查询70余人次。

            六、提供更优质的居民身份证件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居民身份证60134个,均提供“多拍优选”服务;同时,根据群众需求,邮寄证件33359份。

            七、取消户籍业务申报材料复印件。在全市办理的60134个居民身份证业务中,没有一起让群众提供复印件,有效减少了群众负担。

            八、实行特种行业登记备案和公章刻制日办结制度。6月份以来,全市共办理特种行业登记备案19家(其中16家宾馆,1家公章刻制企业,1家废旧金属站点,1家开锁业),刻制公章5650枚,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增加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数量。目前,我市有7家保安公司,公安机关均可做到根据其申请提供3本免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

            十、推行三门峡、洛阳两地之间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6月份以来,全市共办理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3078人,其中市外迁入806人、迁往市外2272人。需要说明的是,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大,目前,全省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全部实现了“一站式”办理。

            市司法局10项:

            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组织起草《三门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点工作,今年确定三门峡市烟草局为试点单位;积极培养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对全市已有的9家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11家市级示范点进行调研督导,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印发《三门峡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专项活动,对全市现有的10项证明事项进行清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审核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开展换证、证件年审和新证申办工作,截至目前2019年度共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35个,执法监督证5个。

            三、推进戒毒所政务公开。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收群众咨询,提高执法透明度。今年以来共开展所长接待日活动10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全市举办法治大讲堂和法治培训班60余期,培训干部5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学法守法传承文明追梦未来”、“播撒法治的种子”等法治讲座和普法活动,全市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宪法法治报告3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20多万人次;深入推进送法进基层,全市共确定92名同志为普法讲师团成员,组建普法志愿者576名。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全市共建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30个,配备村(居)法律顾问368人。

            六、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工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认真贯彻《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农民工援助门槛,让更多农民工受惠于法律援助。2019年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7次,现场接待咨询人数共计780余人,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1322本,宣传页2000份,农民工便民联系卡600余张,受理案件数量件351件。

            七、开展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全市共签署300余份承诺书;2019年,共组织律师行业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近900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律师担任法律顾问681家,比去年同期增长6%。

            八、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今年以来,组织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2000余件,为全市重大项目、大型活动等提供公证服务200余次,其中为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提供预约上门公证200余件。

            九、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解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5000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民转刑及防止群体性上访调解案件约200余起,切实发挥了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十、降低特殊团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今年以来,组织司法鉴定部门办理各类司法鉴定2000件,其中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件,减免鉴定费用8000余元。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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