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法院又冻结了我的网络、银行账户,太影响我做生意了。我不该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借款人还没有履行的案款,我作为担保人马上代其履行完毕……”。2023年1月3日,在濮阳县法院依法查控的威慑下,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张某某急忙筹借,还清了欠款。
经张某某介绍,王某某向安某某借款30000元,并由张某某作为保证人。后经安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濮阳县法院,法院依法作出调解,由王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张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张某某仍未履行,安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安某某与保证人张某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于2022年11月25日前还清欠款。但是,张某某仍旧未按协议继续履行,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未果后,遂对张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果断冻结了其网络、银行账户。后张某某未按协议继续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未果,遂对张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果断冻结了其网络、银行账户。
网络查控系统能够通过网络及时有效地查询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信息,并且可以进行网络冻结。大大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予以极大的震慑,让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遁形,更好的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