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倚门而立,期许的目光紧盯着我,我不敢回头眺望,生怕会辜负那期盼的目光。我知道在老奶奶眼里,饱含着的是群众对法官信任,是对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
2011年元月,我调任到沙堰法庭工作,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樊集乡钮寨村的特困户80岁的齐奶奶的赡养案。
当我第一次到齐奶奶家时,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刺痛了,当时正值春寒,衣着单薄的齐奶奶蜷缩在早已冷却了的火炉前,神情呆滞,空荡荡的一间破矮房间几乎找不到像样的家具和生活物品。接下来的几天,我和法庭的几位同志为齐奶奶先添购了柴、米、油、盐等生活物品,帮齐奶奶生起了炉火。经过调查,6个子女中只有老大对赡养老人的事有意见,其他几个子女看老大这样,都相互推诿,导致老人无人照料。我们与齐奶奶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及村长一同来到其大儿子家中,与其进行了交谈。谈话中,其大儿子道出了其拒绝赡养原因:他家共有姊妹六人,父亲去世后母亲曾经改嫁过,他认为母亲当年弃他而去,伤害了他的感情,所以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针对他的错误认识,我们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讲解教育: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而不是附条件的义务,不能因为母亲曾改嫁过而拒绝赡养父母……听完讲解,齐奶奶的大儿子低下了头,似有悔意。正当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纠纷能得以圆满解决时,他的妻子将其叫进了堂屋,避开村社干部和法官,与其耳语。当走出堂屋后,他的态度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强硬的态度使得谈话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我们们会同当地司法所及村社干部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赡养纠纷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类案件如果单纯通过开庭审理和判决,未必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其最佳解决途径应是由当事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并由负义务方自愿履行。为此,法官和村社干部分别再次找到被告齐奶奶的大儿子并做其工作,并通过村干部一起,先行对其余的5个子女一家一家的做好工作。并让和老大关系好的一名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我们主要从法理角度向他讲解法律规定,以纠正其错误认识,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干部则主要从情、理入手解开被告的思想疙瘩。就这样,经过各方协调配合,多方、多次地做工作,被告最终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村民调组织又让老人与其6个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并申请对赡养协议要求司法确认,经过我们审查,法庭出具了司法确认书,最终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齐奶奶拉着我们的手说,“真是谢谢各位领导。”我鼻子一酸,对老奶奶说,“这是我们应做得。” 齐奶奶的脸上绽开了幸福的笑容。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没有辜负那期盼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