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吃过晚饭在所住的小区里散步,同住在一个小区的王女士到我面前不无惋惜地说:“你们院里的小史年纪轻轻咋就走了(去逝)呢?那几天正赶上放假,要不是不在家,我说啥也要去吊唁他,哎,说实话,去年我那个案子,小史接手后,我们没请客也没送礼,很快就执结了,老父亲气消了,病也好得快了,小史人品没得说,真可惜我没能送送他!”
王女士所说的小史,是我们法院法警队的一名干警,曾在执行局工作过一段时间,在今年国庆期间突发急病不幸去逝。而王女士则是因为她父亲的一个案子认识小史。王女士父亲曾借款给其一老友救急,该老友生意做赔后不但不还款反而将名下家产进行转移,王女士父亲眼看自己的养老钱借出去要不回来,连着急带生气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急需大量金钱,为了出气更是为了治病,王女士的父亲就委托王女士将其老友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很快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女士父亲的这个老友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王女士的父亲没有收到一分一毫还款,全家人万分着急,就申请法院进行执行,这个案子就分给了当时在执行局工作的小史同志。据执行局的同志和王女士说,小史一接手这个案子,就立即着手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在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情况下,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执结这个案子,王女士一家感动万分。
小史已去,当时他执行这个案件时的种种难度已不得而知,但通过王女士的一席话,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者,承办各类案件是我们的份内工作,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我们每一个承办法官都应当公平、 公正地审理、执行每一个案件。小史同志就是凭着自己的工作责任心为当事人办结了案件,做了份内应做的事,就让这名当事人的家属感动不已,念念不忘。由此可见,老百姓对我们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并没有要求我们上刀山、下火海,只是要求我们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我们拿着国家的俸禄,有什么理由不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