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出炉”,报告中一组数据引起大家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疫案件2736 件,网上立案136万件,开庭25万次,调解59万次,电子送达446万次,网络查控266万件,司法网拍成交额63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045亿元。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全国各级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用行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和诉讼权益。这其中“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信息化方式保障了特殊时期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使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没有空档期。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形态。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于201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截至2018年,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此次疫情一方面显示出智慧法院建设的前瞻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更提示我们要加紧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向数字化、现代化迈进。“智慧法院”建设是一场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自我革命,是一条行稳致远、永不停歇的进取之路,我们应坚定不移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充足的准备和能力应对时代的变化和发展,以更高的效率和更优质的服务回应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