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一条小狗.很乖巧.我对它宠爱有加,经常为它洗澡、梳毛.带它遛弯.在我的眼里,它俨然是一个小孩儿.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拉着小狗诳街,到了晚饭时间,路过一家快餐店,里边的食客很多.饭店食客多.不是物美就是价廉.我也想进去体验体验,就拉着小狗走进快餐店。店里人很多,拉着小狗去选菜端饭,很是不方便,又怕小狗在地上站着被人踩到,就想着小狗很听话.我就让小狗坐在一个座位上.我去点菜端饭.小狗的确很听话.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博得吃饭的很多食客的夸奖,特别是小朋友.走到小狗跟前说:“小狗狗真听话!”看到那么多人喜欢我的小狗, 想着我很快就要吃完饭,我就坐在小狗旁边的座位上吃起饭来,也没有让小狗从座位下到地上。我正在专心就餐,一个店员模样的人走到我的面前,说:“小狗坐座位不太合适。”.我急忙把小狗从座位上拉到桌子下面.又用纸巾仔细地把座位擦干净.店员却将小狗坐过的椅子挪走,重新搬来一把椅子放在挪走椅子原来的位置.我的脸红了.我爱小狗,经常为它洗澡,外出用绳牵引,还定期为它消毒.但我忽略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喜欢小狗,我自已知道它是卫生的.可别人并不知道.由此我想到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意思,我个人的理解是.自已不喜欢不愿做的事.不要要求他人去做,通常的人都能做到。但要做到已所欲亦勿强施于人有点难。
这让我想起小的时候(70年代)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我老家的大娘生了三个儿子,一直遗憾没有女儿,看到人家的小女孩都要多看一眼。我和父亲第一次去大娘家,大娘看到我这个侄女不知怎样喜欢才好,翻箱倒柜把她家里她认为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让我吃让我玩儿,并忙碌着让我那些哥哥们买肉择菜做中饭。不长时间饭菜上桌,饭是大米干饭,菜是白菜猪肉炖粉条。70年代平常百姓人家只有过年才能见到点荤腥,菜里面也是肉少白菜、粉条多,可大娘却在大菜盆里翻来翻去,几乎把肉都捡到我的碗里,成天馋吃肉的我,才吃头几块大肥肉觉着真过瘾,吃着吃着觉得肥腻而难以下咽,真想把碗里的肉再放回到菜盆里,可认生的我又不好意思,只好硬着头皮勉强吃,肥肉几乎没有嚼就硬呑下肚,最后这顿饭是怎样吃完的,我记不得了,后果是:从此我不但不吃肥肉,而且一见到肥肉就反射性地恶心。我从内心也明白大娘对我是真心真意的亲,可在后来的好多年我竟不敢再到大娘家,大娘对我的亲热我受不了。
肉在当年几乎是人人心目中的美味,大娘不但自己舍不得吃,还不让我那些堂哥堂弟吃,把美味都给了我,可对于我来说,才开始是一种享受,后来竟成了一种痛苦的折磨。诚然,好东西拿出来与人分享,是一种美德,但人与人的喜好却不尽相同,接受度也不同,不能想当然地认自己的喜好就是他人的喜好,而善意地强加于人,这样他人得到的不是美感而是一种痛苦。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修养,同样,已所欲亦勿强施于人更是一种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