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时俱增、对人民法院的期待值与时俱增、需要人民法院解决的各类矛盾纠纷也与时俱增。同时,信息技术革命与新媒体环境也让人民法院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法院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而高标准和高质量的完成目标任务,取决于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奋发有为,这就需要我们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凝心聚力、齐心协力,使班子与队伍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谋求实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院的工作就像是一列火车,领导为车头,干警为车厢,主旨为审判。一段时期以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习惯性地将审判的主体“细化”为一线法官,而领导办案成为“先进典型”。在对司法规律的不断探索,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中,“领导带头办案”正在作为工作号召和要求自上而下推行,这无疑是司法的进步,契合司法改革的方向,而且能极大地缓解当前法院上下“案多人少”的工作矛盾和压力。
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严明的司法作风不仅是优质审判和高效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而且是展示法院和法官形象的窗口。一直以来,我们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定制度、抓落实、追责任,务求实效。制度最好的落实就是执行力,“己不正何以正人”?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为规章制度的带头遵守者,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为,从自我做起,敢于要求干警向自身看齐。
勇于任难事,担当暖人心。领导班子成员是审判工作的指挥员,广大干警是审判工作的战斗员,虽然工作方向和目标任务是一致的,但职责和分工自有不同,作为指挥员的领导班子成员,要使广大干警在优质高效审判这场硬仗中勇于冲锋,就要在日常的训练和管理中有担当、有责任,能够温暖干警的心。总之,领导干部要有担当,努力排除影响干警潜心工作的各种障碍,使干警无后顾之忧扑在审判工作中。
设身处地,彰显人格魅力。领导班子成员要换位思维,善于从干警的个体心态出发进行管理,设身处地地从干警的角度去思考,充分考虑干警的接受能力,令其感到不是领导者在下达任务,逼迫自己去做,而是领导者对自己能力和品格的充分信任,从而愉快地接受,满怀激情地地完成。如干警家中遇有特殊困难时,领导在第一时间出现并及时帮助解决困难,这既是领导者的关心,更体现了法院集体的温暖,领导者的亲力亲为,在干警看来,自己在亲朋好友面前是有面子的,是有组织关怀的,这些年来为法院所付出的一切是得到认可的,无疑会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
知人善任,激发工作活力。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求法院领导首先要“知人”,量才而用。其次要“善任”,实现人与岗位的最佳匹配。再次要“育人”,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最后要“用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位置,干成事的给待遇,有本事就有舞台,有业绩就有前途,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人文工作环境。如某名干警多年来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业绩突出,群众基础也好。如果政治成熟,能力具备,又有指标,就应及时提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如果暂时尚不成熟或没有职位,可列入重点培养对象,作为后备人选,不但可使其尽早成熟,也会促使其把工作干得更好。
自我管理,倡导个性张扬。法院领导者要及时让干警了解单位的整体目标,组织干警广泛参与单位决策的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既可收到集思广益的效果,又能进一步满足干警自尊和实现自我的需要,刺激干警增强对法院的归属感。当干警真切感受到单位的兴衰成败与自己息息相关时,便形成了对法院深深的依附感和忧患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工作的动力,实现与单位目标的一体化,从而自觉为之奉献,最终形成法院的“命运共同体”。
时代赋予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民寄予的期望殷切而厚重。树立标杆,干警工作才有榜样和方向;凝心聚力,我们的工作才有力量和源泉。人民法院必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在实际审判工作中脚踏实地,敬业奉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