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是李某甲第三次起诉要求其叔叔李某丙、表姐徐某向其返还父亲李某乙的骨灰、身份证、火化证等物品了,此时距离其父亲李某乙死亡已近一年。这段时间内,李某甲不仅身心疲惫,与其叔叔李某丙、表姐徐某之间的裂痕也不断加大。如何修复双方之间的亲情,一次性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是承办法官王红梅最为关心的问题。
经过多次开庭、调解、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因为家庭的破裂,李某甲在父母离婚前后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对父爱非常渴望,但因为沟通、性格等方面的原因,父女亲情的裂痕却越来越大,加之李某乙居住在平顶山市,距离和疫情的影响导致李某甲无法给予李某乙更多的照顾。而与李某乙居住在同一城市的弟弟李某丙及外甥女徐某(尤其是徐某)则给予了李某乙很多的照顾,李某甲对此也感念不已。李某乙生前曾多次表示希望死后能葬回山东老家,生前财物一律留给外甥女徐某。李某乙死亡后,因为办理丧葬事宜以及后续的抚恤金、房屋分割等事宜,李某甲与李某丙、徐某产生了矛盾。李某甲先后两次起诉李某丙、徐某返还李某乙的骨灰及身份证、火化证等物品,其中一次将平顶山市殡仪馆列为被告,因证据、诉讼主体等问题,李某甲均申请撤诉。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敏锐地觉察到,李某甲起诉要求返还上述物品,一方面是为了尽最后的孝道,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取出抚恤金及房屋继承。结合李某乙生前的意愿,考虑到早日让死者入土为安,承办法官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劝解,最终在对李某乙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李某甲同意先继承李某乙的房子,再无偿过户给徐某。李某丙、徐某则同意将李某乙死亡产生的抚恤金、丧葬费中的10万元于李某甲将房屋过户给徐某后当天支付给李某甲,并就房屋过户、丧葬等细节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敲定。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次性化解,均对承办法官感谢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