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地处豫西南边陲豫、鄂、陕三省交界地带,素有“三省雄关”、“豫西南门户”之称。全市总面积2369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办事处,606个行政村,178万人口。1988年撤县建市,是国务院确定的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市、河南省直管县(市)。
邓州市人民法院位于邓州市团结东路,1989年以前为邓县人民法院,建于1952年1月1日,院长孙兆盛,人员7人,15个法庭。1958年,公检法合并为邓县人民公社联社政法部。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法院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以后恢复邓县人民法院。截止2018年年底,全院由建院初的16人发展到179人,组织机构由院内的3个庭发展到10个内设庭科室和11个人民法庭,基础物质建设和办公条件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邓州市人民法院自建院以来,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刑事审判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民事审判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依法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执行工作努力克难攻坚,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道路,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得以彻底实现。年均审结案件10000余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为邓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同时,切实贯彻落实“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方针,教育、惩处、制度三管齐下抓好队伍建设,为法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有410人次受到邓州市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的单位有50个次,邓州市人民法院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河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省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县”、“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创“四最”先进单位,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两次,涌现出了全省优秀法官李亚钦、史林亚、刘森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历任院长:王贯一、孙兆盛、董亨堂、张惠、王存志、唐洪轩、张焕新、海光华、张玉华、海金英、董书斌、杨志刚、刘金祥、李亚钦。
现任院长杨俊华,1967年1月生,汉族,内乡县人,1997年12月入党,1989年6月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四级高级法官。
花洲人民法庭辖花洲办事处;
古城人民法庭辖古城办事处、裴营乡;
湍河人民法庭辖湍河办事处、龙堰乡;
构林人民法庭辖构林镇、刘集镇;
桑庄人民法庭辖桑庄镇、腰店镇、小杨营乡;
夏集人民法庭辖夏集镇、张楼乡、赵集镇;
张村人民法庭辖张村镇、十林镇、罗庄镇;
彭桥人民法庭辖彭桥镇、高集乡、杏山办事处;
孟楼人民法庭辖孟楼镇、林扒镇、都司镇、陶营乡;
九龙人民法庭辖九龙镇、文渠镇;
穰东人民法庭辖穰东镇、汲滩镇、白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