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近日,西峡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引发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调处、多方协调,最终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2年9月,原告张某等人的亲属李某因交通事故被送往医院,经过七天的抢救最终治疗无效去世。因交通事故涉及第三方,在对李某的治疗费用进行结算时,医保部门对该费用不予报销。同年10月,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李某和肇事方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依据责任认定书达成和解协议。随后,张某等人持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医保部门按责任比例报销医疗费用未果,遂将该部门诉至西峡县法院。
西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征接手该案后,认为该案有协调化解的可能,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与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沟通,肖新征得知,因当前使用的医疗报销系统未设置按比例报销模块,因此确实无法支付李某生前的基本医疗保险金。肖新征释法明理,建议医保部门特事特办。最终,医保部门及时支付了李某生前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张某等人也及时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刘震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