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1月29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案件“两提示一敦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民事案件承办法官在判决作出后,应结合案件情况随裁判文书一并向义务人送达《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风险进行预警,提醒义务人拒执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失信后果和面临的法律惩戒举措,敦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要向权利人一并送达《申请执行提示书》和《执行风险提示书》,为权利人提供申请执行的法律指引和帮助,尽可能保障权利人胜诉权益。
据了解,《意见》已下发全市法院并从当日起实施。这是南阳法院优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实现案件从立案到审理、从审理到执行无缝化、无感化,增强群众司法服务体验感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刘震 王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