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南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付令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龚跃伟发布典型案例,十余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南阳中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赵晖主持。
工作通报指出,近年来,南阳中院扎实践行“两山”理念,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各项部署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方法措施,大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修复职能,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的责任担当
南阳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法院抽调业务骨干,配齐配强辅助力量,成立专门机构,探索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综合运用三种司法手段一体化解决环境资源类案件。建立全市法院环资审判联络人制度和环资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对上沟通联络和对下协调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打造全市环资审判“一盘棋”工作格局。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986件。打击环境污染犯罪51起,打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乱占耕地326起,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买卖144起,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38起,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共审理涉及环资的行政诉讼案件1029件,支持环保机关行政处罚400余万元,积极与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开展信息共享、执法培训、庭审观摩、违法线索流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有效措施,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共受理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件,检察民事公益诉讼64件,30余家企业及个人自觉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判决个人或组织承担生态修复资金120余万元,并利用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多种形式承担修复责任,树立谁污染谁担责,谁破坏谁修复的价值取向。
根据我市生态大市、农业大市的特点,妥善审理涉及艾制品和中药材种植加工,月季、猕猴桃、香菇等特色种植业,大鲵养殖等涉环境民事纠纷67件,促进镇平西药厂、天冠酒精厂等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破产重组、转型升级或者及时搬迁,全力营造稳定、公平、绿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生态特色产业高水平发展。
创新司法举措 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立足我市南水北调渠首、淮河源头、汉江源头的地理特点,加大对“两河两库”、“两山一渠”(白河、淮河、丹江口水库、鸭河口水库、秦岭余脉、伏牛山脉、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等重点生态区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守护好南水北调水源地,南阳城区水源地,树牢环南阳生态屏障。
探索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探索跨域治理,2020年,淅川县法院联合三省六县市法院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动机制,该做法入选最高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加强源头防控,丹江湿地是丹江库区水源的涵养区和源头,2020年12月,淅川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未来将依托该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生态环境的异地修复,从源头开展水质防控。重视立体修复,树立山河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的理念,不仅着眼于水本身,通过补种林地涵养水土,放流鱼苗净化水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实现系统的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着力法治宣传 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世界环境日,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便民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和环保常识。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选编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近三年共发布典型案例28个。扩大群众参与。精选典型案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7次,扩大人民陪审员在环资案件中的参与比例,邀请人大代表、在校师生、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持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突出地域特色。保护好包括南水北调中线渠首、南阳恐龙蛋化石群、独玉、月季等在内的南阳历史地理文化名片。2021年3月,南阳中院审理的盗掘恐龙蛋化石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全国两会期间被《今日说法》栏目特别节目“公平正义新时代”报道,引发社会公众对生态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事业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