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鹿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县法院调解员古念文、徐莹敏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们快速有效的调解工作,让10余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化解。
鹿邑某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开发商与小区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该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10余名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于今年8月29日将十余名业主诉至鹿邑法院。
由于涉案业主较多,诉前调解古念文、徐莹敏收案后,及时与被诉业主取得联系,询问他们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向他们讲述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劝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经过调解员努力,被诉业主表示会尽快交齐物业费。
最终,物业公司与业主们达成和解,撤回起诉,并向调解员送来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