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800多公里外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洛阳某文化传媒公司向张某打款15万元用于业务合作,后因张某个人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双方于2021年1月约定将该笔业务款转为借款。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传媒公司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法院判令张某向传媒公司偿还欠款15万元及利息。
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传媒公司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本案后,立即着手从线上、线下多维度同步开展财产查控,掌握张某真实的财务状况。
在查获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但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张某仍不主动履行偿还欠款义务,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干警力,由老将李遂文带队立即出发赶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对该套房产进行强制腾房。
为保证强制腾房顺利进行,我院执行干警向岳麓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集警力、警车,全力协助我院强制腾房工作开展。腾房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母亲对房屋权属问题提出异议,阻挠干警现场执法,我院执行干警与岳麓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将张某母亲带至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因方言差异,岳麓法院执行干警全程参与对张某母亲的释法明理工作,并严正告知其干扰司法程序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受法律震慑,张某母亲最终积极配合完成对房屋的腾空,并当场履行执行款6万元,与申请执行人传媒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兄弟法院一家亲,协助执行聚合力。感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和无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