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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化、促”活动心得

          发布时间:2012-11-22 15:21:42


            2012年11月9日是郾城区法院又一个“访、化、促” 集中活动日,也是我院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防止发生来自我区干扰的一项重要活动。我组走访了李集乡的三所楼村、田庄村、郭东村、郭西村等几个村庄。我触动颇深。

            在郭东村一位老太太家里,王万松院长和主人聊起家常,询问治安及日常生活情况。老太太非常激动,连声说没想到法院领导会亲自走进村里为民服务、为民排忧。觉得在以前法院高高在上,离普通百姓很遥远,可是现在法院是真真正正为百姓做事情,隔三差五就要下乡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多亏了党的政策好,百姓很满意。其他村民也闻讯走了过来,一位老大爷说:“现在的社会治安也比之前明显好转,伤害类案件很少发生,偷盗案件大幅下降,大家都懂法了,做事都考虑法律后果了,邻里之间有什么矛盾协商不成都知道去找法院同志调解,绝不私下干违法的事,都对法官很信任,法院是公平公正、可以说理的地儿。百姓的日子过着很舒心很踏实。”大家的话很亲切,也很真实,他们的热情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和鼓励。

            “访、化、促”活动感染了广大群众,同样,亲身参与此次活动的我也从中受益匪浅。在刑少庭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平时办理的是刑事案件,面对的是犯罪分子,其实,民事庭的同仁们接触到的也是一些离婚、交通事故等纠纷。法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看到的、处理的都是社会上一些不和谐因素,时间长了会对我们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有些不明情况的当事人或家属到法院闹事,甚至辱骂法官,动不动就拿上访、上网威胁,这些时候就觉得现在的法院真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刁民”太多,法官反而成了“弱势群体”,我们的工作得不到大家的肯定,工作很累也很委屈。“访、化、促”活动仿佛给了我正面能量,它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当事人,很温暖,像自己的亲人。也许这就是将心比心,只有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与群众交往,去接触,而不是为了当一件任务去应付,去敷衍时,才能走进民心,增进感情。村民的态度证实了平时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没有绝对蛮不讲理的人,只是大家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只要我们能多从对方的处境出发,找到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根“弦”,他们还是很愿意配合我们的工作的,这也是我对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一点感悟。

            想起前段时间读的《抓落实应有“四感”》文章,这次活动不就是对落实最好的证明吗?在落实中体民情、察民意、解民需,将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宗旨落到实处,将各种帮扶措施、利民活动落到实处。深入基层,了解存在的实际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寻找到符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和创新思路,这项工作虽然难,但是意义很大,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法宝。特别是涉及土地问题案件,有日趋增多之势,并且复杂,不深入走访很难保证案结事了。

            “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刑少庭的庭长,在今后工作中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调查研究。我庭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农村人口居多,由于农村的物质、教育等硬件设施相对落后,需要对他们特别关注,要与所在村的村长等负责人长期保持联系,及时汇报近期情况,生活中有无实际困难,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让这些曾经迷失方向的孩子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工作是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一种方式,在工作中寻找生活的乐趣和真谛,用王院长的话就是“充实工作、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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