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优质人力资源,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书记员30名,从事审判辅助事务(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庭审记录,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案件信息的录入等工作),从事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等;
(二)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具备初级以上速录证书的优先聘用;
3.具有高级速录证书,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
4.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02月13日至2019年0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宋城路80号)
咨询电话:0371-23806185(高老师)、0371-22653399(宋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提前至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索取或现场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合符招聘条件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1.技能测试
(1)书记员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2.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按照1: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开封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顺延。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第一次期限为1年,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2200 (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速录等级证书或本科文凭的,增加50元基本工资;具有司法资格证书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增加100元基本工资。
3.试用期满后开始计算入院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00元年限工资。
4.享有正式干警早、中餐补助。
5.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