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让我们在年底拿到血汗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这是十三位农民工们发出的感慨。12月22日,延津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涉及十三位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完毕。执行干警紧张的忙碌着,为每一位当事人认真核算案款数额,十三名农民工到法院领取执行案款,大家一一在案款领条上签字、摁手印,被拖欠了四年多的劳务费终于拿到了手里。
案件回顾:2018年,原告刘某等十三人在被告包工头苗某的带领下,为被告河南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被告苗某一直拖欠原告刘某等十三人的劳务费,刘某等十三人索要无果,诉至延津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被告苗某支付原告刘某等十三人劳务费总计10万余元,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苗某、河南某建设公司仍拒支付十三名原告的劳务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干警接到该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苗某、河南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经执行干警线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让农民工拿到工资款,执行干警多次与河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联系,一方面表示劳动报酬案件涉及民生,是农民工的辛苦钱,应当按照约定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另一方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告知该公司如果不履行将被依法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其接下来的招投标等工程业务。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也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场偿还了全部欠款,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临近年终,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突出,下一步,延津法院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