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赵燕明申请执行杜泽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杜泽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燕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杜泽坤,男,汉族,身份证号:410511199701150612,住所地:安阳市殷都区杜小屯村262号。
执行案号:(2020)豫0505执1590号
执行依据:(2019)豫0505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杜泽坤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或被执行人明确去向的,经查证信息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3000元予以奖励(已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但未处置到位的,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或行踪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在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十五日内,由申请执行人赵燕明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期间: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闫玮玮 举报联系电话:2097831、209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