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我还能拿到这笔执行款,你们真是好样的!”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荣到殷都区人民法院领到22万元执行款后,感激地对执行干警说道。
刘某荣与冯某林系朋友关系,2010年至2011年,冯某林经营门市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从刘某荣处借款共计22万元,冯某林除支付少部分本金外,再未偿还借款。经刘某荣多次催要,冯某林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形成纠纷,诉至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仍未如期还款,经原告申请,此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冯某林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荣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冯某林的相关财产信息,表示目前冯某林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有能力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迅速调查核实,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均有一定数额的存款,遂恢复执行,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冯某林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起初,冯某林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此次被法院冻结了银行余额,又通过执行干警了解到法院的强制措施,这才慌了神。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及时将22万余元现金交至法院,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22万元,申请人主动放弃剩余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