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鼓舞干警士气、凝聚奋进力量,展现法院队伍良好形象,新县法院策划推出《榜样在身边》系列专刊,聚焦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学习榜样中践行初心,在学习典型中强化使命。
徐虎,男,汉族,1986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进入新县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主持行政(综合)审判庭工作。
徐虎先后在我院立案庭、行政庭、刑事庭担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再到回到行政(综合)审判庭工作,一路走来,在各个岗位上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自入额成为一名刑事员额法官后,能结合自身所学,坚持不断自学,快速进入审判角色,短短两年不到审结了一批刑事大案要案难案,无一错判。审结的案件中,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抢劫案、故意伤害案等多达数起,依法严惩暴力型恶性刑事犯罪。同时,负责审理了多起未成年人犯罪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特别注重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的方针,积极挽救迷途少年。
一次,一位盗窃案件被告人在法院大门口声称要找徐虎法官。见面后才知道是此前的一个盗窃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拿着判决书按照落款审判人员姓名找到了法院。在春寒料峭时节,被告人却光着双脚,让人不忍卒视。在得知被告人家庭实际情况后,徐虎连连叹息。被告人因家庭变故后无人管教,又无一技之长,加之正值疫情爆发期间,投亲无门,经常难以维持温饱,只得到处游荡,把鞋都走破了。徐虎赶紧到办公室取了自己平时健身穿的一双新运动鞋,加上钱包中仅有的几十元零钱一起送到少年手中。看到少年穿上鞋后露出笑脸,徐虎才稍稍放下心来。虽然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有打击犯罪的法定职责,但看到此类被告人,徐虎更多的是心酸和无奈,想到的是如何预防犯罪和扶持弱势群体。
徐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上述提到的被告人走后,徐虎主动联系被告人所在地扶贫部门,询问了解被告人家庭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积极探讨被告人后续就业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另外,在一起强奸幼女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依法严厉惩处被告人外,徐虎还主动和县共青团、妇联会联系,促成了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走访被害人家属,建议将被害人转学,通过异地就学保护被害人隐私,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期让被害少女早日走出阴影,拥抱灿烂美好的未来。
徐虎经常说,即便没有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把每一件案子办好,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给予一定帮助,就算没有辜负青春,就对得起自己毕生追求的法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