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法院大胆创新,采取被执行企业自行变卖的方式实现“腾笼换鸟”,助推一优势企业快速进驻,给500名员工就业饭碗。
修武县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加上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官司缠身。
纺织公司将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分别抵押给某银行等5个不同的主体。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对纺织公司的土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可经过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资产得到不到有效处置,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兑现,200名员工失业。
今年初,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推动下,一同行上市公司对该纺织公司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愿意在短时间内收购进驻。可按照法律规定一个评估结果只能使用12个月,如果走司法拍卖程序,必须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光评估就需要一个月,拍卖周期又近3个月,整个司法拍卖程序下来需要4个月,如果要这么长的时间,引入这家上市公司的愿望就泡汤了。
针对该情况,修武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翻法条、查依据,经过周密研究,认证论证,决定首次尝试一种资产处置方式,即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执行债权人、第三人或社会公共利益、不低于前期评估价50%的情况下,准许纺织公司自行变卖生产设备。
为了做通这5个主体的工作,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如果采取这种处置方式,大家的权益会最大限度实现,若不能及时处理,错失良机,这些机器设备就相当于一堆破铜烂铁,毫无价值。”最终5个主体同意法院执行方案。
捋顺关系、打通道路后,纺织公司很快就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资产变卖合同,上市公司以7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土地、厂房以及机器设备,所有申请人的权益也都得到了兑现。
日前,上市公司已顺利入驻,并开始生产,预计年产值5亿元,年利税3000万元,除了与近200名老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又新增加就业岗位300多个,呈现出一派繁忙的生产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