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修武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并就具体活动实施、执行工作纪律作风等进行部署安排。攻坚执行再亮剑,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做好“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修武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优势,以科技助力执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线上执行力度。利用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运用电话、微信、短信等非接触当事人的办案方式,通过网络执结案件,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战“疫”、执行两不误。
日前,在执行5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执行案件时,其被执行人均为同一公司。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在拿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人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刻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费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被执行人。另一方面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告知其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告知其强制执行的后果。
通过承办人多次电话沟通,被执行人最终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当下疫情原因,执行法官便通过微信的方式将该5起案件需要履行金钱数额及本案需收取的执行费用发送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确认无误后,承办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将每个案件的收款账户发送被执行人。
李某与梁某锋抚养费纠纷一案,经修武法院调解,非婚生女李某宜、李某汐由原告李某抚养,自2021年7月起,被告梁某锋于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10000元,直至李某宜、李某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且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的一处房产与焦作市恒大的一处房产分别归非婚生女李某宜、李某汐所有,房贷由被告梁某锋偿还。
然而,被告梁某锋却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李某遂向修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为确保在疫情期间李某宜、李某汐的生活费等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该院执行干警随即发起“总对总”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电话约谈被执行人梁某锋,告知梁某锋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梁某锋听后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很快将抚养费转给申请人。
因被执行人拒不腾出房间物品,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被执行人王某一直躲避不与执行法官见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案件的执行无法顺利推进。修武法院依法公告后进行强制执行,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该院在执行前作了周密的部署,细化执行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执行状况做了具体的应对方案。经过执行干警认真梳理,耐心清点,最终将属于被执行人的家具及其他物品等合法财产逐一登记在册并全部完好交付保管。全程历经四个小时,最终顺利将房屋腾空,整个执行现场紧张有序,有效维护了生效司法判决的权威。
“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开始后,修武法院执行干警走村入户,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村庄,实地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查找可供执行的财物、金钱及到期债权,通过实地调查,有效补足不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的财产线索,拓宽执行范围。
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搜查、拘传、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修武法院执行局采取“线上”“线下”执行相结合的办法力克执行难案。
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修武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60多人,执结各类案件147件,执行到位资金1024万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