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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区法院:邻里建房惹纠纷 十年积怨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3-01-07 10:00:13




            “问题解决了,我们邻里关系也顺了,感谢法院为民解忧。”1月4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梅溪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十年邻里终握手言和,当事人李某由衷的向干警们表达谢意。

            李某与张某系上下楼邻居,李某居住在三楼,张某居住在二楼。2013年5月,张某私自在自家阳台上修建阳光房,将李某家的空调掩盖在阳光房内。且该阳光房房顶与楼上李某家卧室窗户下沿高度一致,每到下雨时,雨水都会溅到李某屋内。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拆除无果,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要求其拆除时,张某仍置之不理,拒绝拆除。李某无奈又向所在社区和城管大队反映,社区及城管大队告知张某阳光房系违法建筑,应予拆除,但张某依然不予理睬,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引发肢体冲突。李某认为,近十年来,张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与张某积怨太深无法调解,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拆除侵犯相邻权的违章建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梅溪工作室负责人拜立涛接收案件后,随即联系原被告详细了解事情原委。被告张某向拜立涛辩解,李某之前开的牛肉汤馆因乱搭乱建被举报拆除,李某怀疑是她举报的,所以怀恨在心,有意针对举报她;而且由于房屋结构特殊,二楼阳台比其他楼层的阳台长,上方无任何遮挡,建造阳光房为房屋构造所必须的,因此买房后房产商同意在此加盖,三证齐全合格验收,不影响社区环境和道路,不属于“无合法报建手续的乱搭乱建”;一直以来原告李某的所作所为对她本人精神和合法权益均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她请求法院依法彻查,并要求原告李某对其精神损失费、法律咨询费和误工费等作出赔偿。

            考虑到双方积怨近十年,若此案进入诉讼以判决方式结案,双方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恶化,拜立涛遂决定先带领团队干警到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调解。拜立涛详细询问了“阳光房”加盖过程以及对李某家带来的实际影响,并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纠纷的规定,后又向双方强调邻里团结的重要性,劝说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互谅互让。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放下积怨,共同协商“阳光房”处理事宜。在拜立涛团队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张某现场对房屋进行了拆除整改,李某遂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该案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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