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直播活动越来越为民众所熟知和接受,运用网络直播赚钱,更是吸引着众多年轻人。但在网络经营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梅溪工作室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张某是一名“00后”,想要经营国外直播业务。2022年7月份,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宋某,宋某承诺帮助其办理海外网络后台,并收取费用55000元。张某按约定向宋某支付了55000元,其中50000元是现金, 5000元直接支付给了上海某公司。缴费成功后,张某在海外网络后台注册成功。但张某在使用该网络后台两个月后出现问题,后台数据全部消失,直播业务也无法进行。张某与上海某公司联系得知,因业务违规,该公司的海外直播业务均被停止;同时得知,上海某公司仅收取5000元保证金,且业务停止后可以退回。了解这一情况后,张某认为宋某在帮助其办理海外网络后台时存在欺骗,多收取了自己50000元,便要求宋某予以退还。但宋某称该50000元是咨询、培训费用,双方当初是协商一致后张某缴纳的,且已经向张某提供了咨询、培训服务,不应再退还。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张某遂将宋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青了解到双方都是创业的年轻人,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证据也主要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开庭前,李青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依据调解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李青认为该案件仍有很大调解空间。庭审结束后,李青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以和年轻人聊天的方式,语重心长地劝解原被告:年轻人,创业路可不好走,想必你们也吃了不少苦头。大家都是创业者,都不容易,更应该相互理解,有什么纠纷,在一起好好说说,解决好了对大家都有利。李青温和又负责的态度让双方当事人动容,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法官寄语
年轻人勇于创业、敢于创业是好事,但是在创业过程中要格外注意法律问题,比如签订书面合同、涉及钱款要开具收据等,企业经营更要依法依规,这样才能保证健康长久的发展。梅溪工作室也会在今后继续向企业及经营者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