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玉静,女,汉族,198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自2012年进入法警大队工作以来,她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她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她将心底的那份真情全心全意的融入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她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足迹。该同志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一、牢记宗旨,勤奋工作。许玉静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群众服务,不管是庭审保障工作,还是内勤工作,她都能够履职尽责,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一丝不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踏实肯干,扎实刻苦。许玉静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勤恳实干。她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干事成事的根基。高效利用单位培训,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觉等方式,明确学习目标,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从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在近五年的工作时间里,她多次被上级法院和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三、忠于职守、无私奉献。许玉静同志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服从命令听指挥。不管白天黑夜、烈日酷暑,她总是随叫随到、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地做好内勤工作。执行任务时,脑中总是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确保了每一次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值庭中,总是保持良好的警容姿态,一年以来,累积出警300余次,参与提押,看管和执行拘传及其他强制措施等多项安全保卫工作,从未出现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从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警力保障。
学有榜样,行有准则,进有方向。优异的成绩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许玉静同志没有因此骄傲自满,仍旧以谦虚严谨的态度从事着司法警察工作。因为她知道,这是崇高的事业,只要在这样的事业中坚定不移,无论身居什么岗位,都会成就伟大;无论历程怎样艰辛,终将书写传奇。她将用促进公正司法、扞卫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担当,努力谱写司法警察新的篇章,为司法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