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1月13日,鲁山县法院开展“暖民心护民生”春节专项执行行动。
上午8时整,鲁山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4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副院长郭国会作动员讲话,执行局局长郑艳申作集中执行安排部署,随着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分乘10辆警车,兵分两路,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法官巧施力,专项行动首战捷
被执行人赵某、张某系夫妻,二人因生意周转向申请人王某借款9万余元后迟迟未还。多次讨要未果,王某将二人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和张某千方百计躲避执行。上午八点半,执行法官第一站就来到赵某家,却再一次遭到了“铁将军”把门。就在执行法官以为今天又会一无所获之时,隐约听到屋内有说话的声音,便大声向内喊话。经过多次喊话,门终于打开了,开门的正是被执行人张某。随后,执行法官在随行法警的配合下将其带上警车。回到法院后,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二被执行人同申请人王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该案暂告一段落。
惩戒措施显威力,执行案款当天结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早在2021年1月14日就进入了执行程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郭某却并未依约还款,吴某无奈只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上午9时许,执行法官在郭某的家中找到了他,对其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并告知如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迫于法院集中执行的强大压力,郭某当场履行执行款2万元,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0余人,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15人,其中,7起案件执行完毕,8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结案,执行到位金额87万余元,扣押车辆1辆,足迹遍及县城和张良镇、马楼乡、赵村乡、张官营乡等10余个乡镇,展现了鲁山法院的强大行动力,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之所盼,执行之所向。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让严寒不再刺骨,让暖冬一直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