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任杭州刺史时,到天竺山赏景,见两片玲珑巧石不错,便捡回家中品赏。后来闭门思过,认识到自己的过失,便提笔写下了“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斤,无乃伤清白。”的自省诗句,被后人传颂至今。
我们党内历来提倡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倡“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可否认,我们许多同志在工作中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即便有了过失,也能襟怀坦荡,光明磊落,真诚地暴露思想,如实地反映情况,尽快地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谅解。但也有不少党员干部,明明有了过失甚至犯了错误,非但不扪心自责,讲明情况,就是在组织对其进行批评帮助甚至立案调查时,还执迷不悟,欺上瞒下,避重就轻,千方百计为自己开脱。前者,通过认真做自我批评,消除了隔阂和误会,化解了矛盾,增进了团结和进步。而后者,轻则受到批评教育,丢了脸面;甚至受党纪国法严惩,受人唾骂,更不屑提起政治前程。
提倡“自省”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自身修养,坚定党的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提倡“自省”,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志在党纪国法面前,都要扪心自问、三省吾身;如果大家都能以“自省”为美德,我们成长、立业就一定会从中受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