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案例三
作者:韩胜利 发布时间:2018-09-18 11:36:23
案例三:被告人仵某国与仵某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郸城法院判令其偿还申请人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仵某国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郸城法院申请执行。依法向被告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仵某国拒不申报财产,实施拘留、罚款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向郸城法院提出控告,2018年2月10日决定对仵某国予以逮捕。2018年3月18日仵某国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2018年3月20日郸城法院以被告人仵某国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五千元(罚金已缴纳)。
责任编辑:曹磊
文章出处: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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