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春日的早晨,我和书记员一同去下乡送手续,因为这起案件已经跑了很多趟了,始终找不到被告。翻看了卷宗,很简单的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被告收到原告的各项货物共38700元,但迟迟不向原告支付货款。
我们抵达被告家,依然没有看到被告的身影,被告的邻居称被告夫妻好长时间不在家了,听完后我心里很沮丧,唉,又白跑一趟。于是我们漫无目的地在附近闲逛着,时不时和碰到的老乡打声招呼。走了一会儿,我看到一位老奶奶坐在石阶上晒太阳,旁边放着一辆轮椅。我看到老奶奶的腿挺正常的,就问:“您的腿不会走路了吗?”老奶奶说:“年纪大了,推着轮椅方便些。”在和老奶奶闲聊的过程中,我们随口问起了被告的情况。老奶奶说,有人看到被告最近在县城某家饭店打工。我们立即起身,驱车直奔那家饭店。
原来如此!在看似不经意的走访群众过程中,我们获得了线索,果不其然,我们在这家饭店找到了被告并完成了送达任务。
回想这起案件,我心里感触很多。群众,就是我们的太阳啊,脱离群众干工作,就如同在没有阳光的黑夜里摸索前行,有了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温度,工作才会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