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及信访人的生命健康和诉讼权利,按照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线上服务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申诉信访等诉讼事项。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二、线下有序服务
立案登记大厅和信访接待实行预约接待制度。当事人和代理人向立案登记大厅和信访接待室电话预约,在约定的时间到法院办理诉讼事项和信访事项。逾期的重新预约。
严格落实审判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制度。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门岗值班人员后,门岗值班人员对办理立案和信访人员发通行证,按照通行证编号依次放行,循序进出。
三、开庭听证事宜
有涉中高风险地区的诉讼参与人的案件,一律线上开庭、听证,确需现场开庭的,待疫情好转再行开庭、听证。
低风险地区的诉讼参与人的案件,一律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后才可以现场开庭。不允许现场旁听案件。
现场开庭的由团队书记员到审判庭门岗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领进和送出。
四、疫情防控保障
法警支队负责维护好进入法院的人员秩序。在审判庭东门岗对来诉来访人员测量体温和消毒,登记来诉来访人员信息,查看健康码,安排来诉来访人员签订承诺书。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
来院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持通行证按序进入,办完事项或接待完毕后,将通行证交门岗后离院。门岗工作人员负责对通行证每次使用后消杀。
法警支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鹤壁中院部门电话及邮政编码
立案登记大厅:0392-3380195
信访接待大厅:0392-3380123
再审材料递交:0392-3380316
刑一审判团队:0392-3380805
刑二审判团队:0392-3380608
民一审判团队:0392-3380795
民二审判团队:0392-3380806
民三审判团队:0392-3380816
行政审判团队:0392-3380135
审判监督团队:0392-3380882
执行指挥中心:0392-3380796
诉讼热线电话:12368
立案材料和申请再审、申诉等材料也可以邮寄至法院,封面注明立案材料、再审材料等字样。邮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煤大道69号,诉讼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458030。
本通知即日起实施,本院将随着疫情防控的变化对诉讼服务工作做相应调整。
2021年8月3日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