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长达13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00年1月,饶某与陈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饶某情绪激动踢向陈某受伤正在恢复期的右腿,致使陈某右腿下肢截肢,构成重伤。2009年饶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10年被浚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02373.7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饶某正在服刑,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2018年,饶某出狱。因陈某去世,其近亲属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强制冻结扣划饶某银行存款10631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且经执行干警多次查找均未发现饶某线索,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2023年1月29日,执行干警得知饶某因奔丧回家了,立即赶往饶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到执行局后,饶某情绪非常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经过长达8小时的释法明理,最后饶某深刻认识到错误,随即联系家人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到位,就自己的过激行为向执行干警提交悔过书一份。至此,长达13年的案件在几经波折后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