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浚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2014年康某向赵某借款235000元并约定还款时间,但康某未按时还款,经赵某催要,康某仅支付了55000元利息,其余款项康某一直未支付。2020年9月,赵某将康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康某应偿还赵某235000元本金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康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康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有少数可供执行的财产,便迅速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划拨。执行干警到康某住所地寻找线索均未发现其踪迹,依法向康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件进入终本程序。8月25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赵某提供的线索,立即出发将康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并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严重后果。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康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执行干警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随即放弃午休时间带康某做体检及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结果期间,执行干警继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长达八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康某终于转变敷衍、推脱的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晚上10点,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康某先行偿还30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在此案件中,执行干警灵活运用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和解,巧结执行案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执行取得实效。